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

职场资讯

2007-12-15 10:50:55
   

  山东人才网11月26日-12月2日人才指数分析

 

  销售人才风光无限
  三大岗位青睐应届毕业生

 

  11月26日-12月2日,从山东人才网(www.sdrc.com.cn)数据库统计看,山东人才网共有812家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提供有效职位4508个,其中销售类职位占1045个,占到整个有效职位数23.1%的市场份额。销售类人才稳坐职场老大的地位无人能及,从山东人才网发布的近期各职位需求情况来看,销售类岗位需求走势强劲。
  有人不禁要问,为什么销售类人才永远也招不满呢?据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是由于现在市场正在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商家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急需销售人员;而另一方面对销售职位的不了解和偏见也使一些人远离了这个职业,他们往往认为业务员就是低下头来向顾客推销,再加上销售人员底薪低、工作压力大、工作辛苦等一些现实困难也使一些意志不坚定者离开了这个行业。其实要想当一个好的sales并不容易,销售人员的工作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包括了解市场信息、寻找客户、处理纠纷、签订合同等,而且除了一般销售技能外,销售人员还要具有本行业内的基本知识和素质。
  销售类职位的两极分化极为明显,低端职位入门容易,一般只需有大专甚至中专学历,有主动、积极、认真、合作的工作态度与性格特点,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即可。当然某些行业在年龄限制方面要求高一些,如化妆品行业多青睐25岁左右的女性,某些行业需要专门的技术背景如IT行业、医药行业、建材行业等。
  对于销售类的有些中高端职位则已经不是简单的“销”
  和“售”,通常需要至少3-5年的工作经验,注重是否有外企的工作经历或知名品牌的销售经验,熟悉全国大中城市的零售市场,有区域性的市场通道,除了销售所必须具备的较强的沟通能力,还需要掌握谈判技巧等等。
  从山东人才网数据库统计看,目前聘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最多的三大热门岗位分别是:销售客户服务、市场营销管理、行政后勤管理。而这三大类岗位之所以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情有独钟,主要看重的是应届生特有的“闯劲”、开拓创新精神及个人潜力。
  据山东人才网职业顾问施华锋分析,这三类岗位不仅要求应聘者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沟通能力,而且要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对“跳槽者”吸引力不大。这些岗位并非不需要太多的工作经验,只不过用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往往会打开新的工作局面。尤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有热情、可塑性强,有较大的成长空间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稍加培训即可适应岗位要求。因此,除非是高层管理人员,用人单位聘用这三类岗位人员一般都青睐应届生。
  (刘谦)

 

  调查显示:超两成北大本科毕业生月薪过万

 

  京华时报11月28日报道昨天,北大就业指导中心公布对已就业本科毕业生的调查结果。数据显示,月收入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达22.8%。
  从去年10月开始,北大就业指导中心对1321名本科毕业生(平均工作年限为6.9年)进行跟踪调查,73%的毕业生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其中月收入在万元以上的为22.8%。
  此外,北大就业指导中心还公布了07届学生就业率。该届学生就业率约为97%,其中66.2%的本科毕业生是到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省部级以上科研单位等国家重点行业与领域就业,有10.2%的毕业生签约西部、部队、支教及北京农村。
  来源:《京华时报》)

 

  调查显示:大学生职业选择意识形成于高中

 

  超过半数的大学生职业选择意识形成于高中,父母则是孩子择业最大的影响因素。在昨天的职业竞争力与高教职业服务体系中外名校论坛上,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汪歙萍建议,职业教育应从高中阶段开始。
  就业中心对上海市历届大学毕业生进行的调查发现,大学新生的职业选择想法形成时期有31.66%在高三时期,有26.46%形成于高一、高二时期,只有五分之一不到的学生形成于大学时期。对专业选择方面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来自父母,有近一半的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听从了父母的意见。大多数大学新生认为自己最需要培养的是沟通协调能力,这一比例超过了80%;其次是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有60%以上的学生选择了这一点。而应届毕业生则认为自己最需要培养的是语言能力,超过40%的比例;其次是知识管理能力。学生最关注的是自己就业单位的薪酬福利待遇和是否符合自己的特长,其次是行业发展前景。
  各学校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学新生和应届毕业生在职业认识的成熟度方面并没有明显差异。对用人单位的调查发现,在大学生可雇佣性上,用人单位认为大学应届毕业生最值得雇佣的是适应变迁能力,而应届毕业生最大的弱势是沟通协调能力。在就业影响因素上,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之间存在较大分歧,85%的用人单位看重学生所学专业,而68%的毕业生则认为用人单位最看重求职经验。
  汪歙萍透露,针对目前现状,上海市将推进高校职业发展服务。目前全市高校经过职业咨询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士只有600多人。“十一五”期间,通过职业咨询专业认证的人数要比现在翻一倍,并且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职业教育前推到高中阶段。
  (来源:大洋网)

 

  人事部:公务员考试面试题将每日更换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面试题将由国家人事部统一提供,在面试阶段,试题会每天换一套,而同一天不同部门的面试题完全一致。昨天,人事部副部长杨士秋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和人事部网站联合专访时透露,为保证面试的公平和公正,人事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每天更换面试题、面试期间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等。
  为规范招考面试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杨士秋表示,在今年招考当中,中组部、人事部对面试名单的确定做出规定:各个招录机关要提前明确各个职位的面试比例。公共科目笔试结束之后,中组部和人事部将根据面试的比例要求,按照分数高低来确定各个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名单,在确定之后,还要在人事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在试题命制环节上,将由人事部统一提供面试题本,统一确定考题。杨士秋解释说,“考题有很多套,每天的考题都会不同,但在同一天里,各部门所用的面试题本都会是一样的。这样,就确保了考题不会因此泄露,提高了面试质量和保密性。而对于不同部门的面试,人事部则明确要求招录机关要在统一的规定时间内完成。”
  公务员考试因其重要性和历年报考人数众多,素有“国考”之称。本次2008年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将于下12月9日进行。
  (摘自《京华时报》)

 

  让劳动者工龄“归零”违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有些企业采取辞退员工或者要求员工辞职等做法,让员工的工龄“归零”,这种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否会导致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僵化?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如何衔接?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十分关注。
  针对劳动合同法的热点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请其作出权威回答。
  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明确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因病、因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了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是劳动者违法违规的或者因病、因伤等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经济性裁员。
  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不会导致用工制度僵化。现在,在许多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成为普遍的合同形式。
  法工委负责人指出,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用工中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作出的,目的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解除合同应依照劳动法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严格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果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条和工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可以提出意见。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正抓紧制定关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如何衔接的问题,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根据这一原则,劳动合同法作了三项过渡性规定:一是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二是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三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是,本法施行前,依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法施行后,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也将作出司法解释。
  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全社会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工会组织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法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
  (转自:新华网)

编辑: 李辉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