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城事
站内搜索:
做事不必令人喜 处世不必与俗同
2007-09-24 08:44:00 作者: 来源:
一周一谭


  处世不必与俗同,亦不可与俗异;做事不必令人喜,亦不可令人憎。

  做人不必刻意去遵循世俗的规则,但也不可刻意去标新立异;做事不必讨人们的欢喜,但也不要让人们厌恶。

  [参悟]“处世不必与俗同”,从小处说,是自己不要过分地标新立异;从大处说,就是不要总想着要超越时代。弄些当代人都无法接受的事情,结果往往是劳而无功,自取其辱。
  “亦不可与俗异”,说的是不要标新立异,但也不要墨守成规。应该有所创新、有所进步。应该在前人的基础上,妥当地把事物引领到原来没有的境界。这样我们自己才能够有所提高。
  “做事不必令人喜,亦不可令人憎”,做事不必刻意为了讨谁的欢喜。曲意迎人,不管结果如何,自己就已经先丧失了几分尊严。若非为了大义大利,完全没有必要如此。但重要的是“不可令人憎”。不为人喜,倒也没有大碍,可是如果令人憎恶,那可就麻烦了。
  若想不为人所憎恶,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可惜只是原则性的,那就是——凡事不讨厌。做事要时刻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和利益。所有令人憎恶的事情,都是因为损害了别人的精神利益或物质利益。

编辑: 李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